第1488章 三省六部-《血之孙吴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  门下、尚书两省皆废,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。

      地方行政由中书省外派的“行中书省”即“行省”掌握。

      明初沿用,洪武十三年废丞相、中书省,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。

      明永乐帝时,设内阁,机要之任开始归“内阁”。

      负责起草诏令,明宣宗后拥有票拟奏章的“票拟权”。

     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。

      东汉时即设侍中,秩比二千石,属于少府,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、赞导众事、顾问应对,皇帝外出,则侍从参乘。

      门下省,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,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,北朝政出门下,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。

      隋唐时,与中书省同掌机要,共议国政,并负责审查诏令,签署章奏,有封驳之权。

      其长官称侍中,或称纳言、左相、黄门监,皆因时而异。

      其下有黄门侍郎、给事中、散骑常侍、谏议大夫、起居郎等官。

      尚书省,于南朝宋得名,前身为“尚书台”,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。

      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,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,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。

      以唐代制度为例:有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户部、工部等六部,下辖吏部、主爵等24司。

      六部尚书都以所在“部”为名,而郎官以所在“司”为名,负责执行诏令。

      六部三省的长官侍中、中书令、尚书令相当于秦汉时期的宰相。

      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,其下设吏、礼、兵、度支(后改为户)、都官(后改为刑)和工六部,与诸寺、台分别处理各类事务。

      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,总管本部政务。

      开始的时候,六部叫做六曹,即六个办事机构。

      六部的长官为尚书,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王朝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。

    


    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