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费城部落乃是草原上一家大部落。 部落子民数十万,带甲之士亦有十万之多。 而且他们还有两位天神,虽都只是下天神,但下天神也是天神呀!别拿豆包不当干粮。 此时这两位天神就正在部落中央最大的帐子里交谈。 上首一位全身钢浇铁铸般的肌肉,身材异常高大的壮汉表情凝重:“西蒙,你觉得明年部落大比咱们有可能打败骑士部落吗。” 他叫恩比德,长相请自行搜索。 而他对面眉清目秀的那个人叫西蒙斯,姓西蒙,名斯,熟悉的人都叫他西蒙。 他使的是一种奇门兵器:钻头。 据说是他祖上传下来的。 西蒙斯摩挲着下巴分析道:“大哥,骑士部落不足为惧。据小弟所知,骑士部落詹天神即将离开,虽不知他去哪里,但不外乎火剑、勇士等部。 咱们目前最重要的对手是火剑部落与绿凯部落还有猛龙部落。按照规矩,只要打赢他们才有资格挑战去年的第一部落勇士部落。” 他不甘道:“可惜富老弟困在铸心局不知结果,不然咱们三名下天神,还是有机会跟他们一拼的。” 恩比德微微一笑:“即便失败也无妨,咱们都只有三十岁出头,未来的日子还长,到时候总有机会的。” “要相信过程。” 西蒙斯扯了扯嘴角,神特么相信过程...... 这大哥哪儿都好,唯一的不好就是喜欢把这句话天天挂在嘴上。 他正要再说什么,却发现面前的恩比德面色一变,于是问道:“大哥,怎么了?” 刚问完,他的脸色也变了。 因为比恩比德稍弱一些的他也感觉到了,那毫不掩饰的,充满恶意的强者气息。 若要比喻的话,就好像全是窈窕美女的女澡堂中出现一个浑身肌肉的姐贵那么醒目。 “大哥!来者不善!”西蒙斯急道。 “善者他也不会来啊。”恩比德感叹了一句,笑道:“放轻松,此人来此有两种可能。无非是挑衅或是投名罢了,不论哪一种,咱们都无所谓。” 若是投名,无非就是打一波自己的脸然后加入费城部落,有这种高手加盟自己被打脸也无所谓。 若是挑衅,无法还是打自己脸罢了。反正自己几人也年轻,现在要做的就是低调、隐忍,等之后成长起来才能杀戮。 不论对方是投名还是挑衅,无非都是打脸罢了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