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-《三火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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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顺着宋净晚的视线,林燊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费一朝。来人眼神不明,直直地盯着他半搂在怀里的人。

    年轻又帅气的富二代,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天之骄子,他女朋友的前追求者,即将成为他未来岳母继子的人。

    这关系也不复杂,他笑了笑,什么也没说,什么也没问。

    费一朝见宋净晚看到他了,主动走过来,态度与平常倒没什么两样,外面偶遇,寻常地打个招呼而已。

    “好巧,竟然能在这里遇到你。”

    他掩饰得很好,宋净晚也跟平常似的,没有一点儿情绪起伏,平静得好像刚刚在笑的那个人不是她,礼貌又疏离地回了句是很巧。

    费一朝望向她身边的男人,问:“跟朋友一起来的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她淡淡地应了一声,费一朝又听见她说,“我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表情淡然的林燊配合着她的介绍微微颔首,向费一朝打了招呼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他望向男人揽在宋净晚腰间的手。果然,男朋友才合理。

    “你好。”他也客气地笑了笑。

    对于费一朝,宋净晚的介绍也很简单,微抬头看向林燊,说:“我高中同学。”

    她知道林燊应该还对费一朝有印象,之前费一朝送她回家的时候他碰到过,也说过费一朝爸爸和她妈妈要结婚的事情,他记性那么好,应该记得的。

    也不是什么亲近的关系,又寒暄了两句,费一朝主动离开,他的出现没有激起宋净晚一点波澜。人走后,他不动声色地问:“不怕他告诉你妈妈?”

    他得承认,刚刚听到的那四个字可以让他高兴到明天,也足以让他放下心中的介怀。

    宋净晚丝毫没有从林燊的话里听出有什么不对,解释道:“告诉也没关系。”

    她这么大了,周未岚不会阻止她谈恋爱。而且,费一朝应该不会那么闲主动告诉周未岚她的事情,最多可能会在周未岚聊起她的时候,无意说一句他偶遇她和男朋友在一起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,自己简单的一句话取悦了某个人。

    玩了几个小时,林燊准备带她去吃饭。在停车场,他按住她要开车门的手,将她圈在怀里。

    她被困在他身体和车之间的缝隙,对突如其来的亲昵有些茫然无措。他先是亲了亲她的额头,然后是眼睛、脸颊、耳旁,他轻吻过的地方窜起一股股细小的电流,让她头脑空白,脚下虚软,连带拽着他衣角的手都渐渐变得无力。

    他含住她柔嫩的耳垂,湿热的触感让她呼吸变得急促。含吮后不舍地放开,在她耳边轻轻低语:“小晚,我想亲亲你。”

    他似在征求她的意见,可是不等她回答,就转而吻住了她的粉嫩的唇。

    宋净晚微微睁大了眼睛,意识朦胧时升起一个念头,他一开始不就在亲她吗?

    显然,那对林燊来说不是真正的亲吻。

    天知道,每天他都在花多大的力气,控制住自己不把她一口吃掉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,宋净晚终于推开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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