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藤虎的这份方案中提及,优衣库成立一个母公司,叫做“优衣库投资控股基金”。 这家公司控股优衣库和旗下子公司。 优衣库投资控股基金只有两个股东。 一个是藤虎,另外一个是优衣库工人俱乐部。 其中,藤虎持股10%,工人俱乐部会持股90%。 按照方案中的描述,每年,表现优异的优衣库员工会被主管叫到办公室里去,他们会得到一份合同,告知他们今年能够认购多少数量公司股票。 这份合同不能被带出办公室,签字完成之后,必须交回公司保管,没有副本,也不会有持股凭证,但员工通过一个内部账号,可以查询自己的持股数量。 同时,这些员工不会在公司注册信息上出现,其股权全部由工人俱乐部代持。 从本质上来说,这只是优衣库单方认可的员工股权,不是法律上员工具有所有权的股权,而是优衣库和员工通过契约方式约定的一种虚拟股权。 这是工人俱乐部授予员工的一种虚拟股票。 拥有虚拟股的员工,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,以及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,但没有所有权、表决权,也不能转让和出售。 在员工离开企业时,股票只能由工人俱乐部回购。 法务顾问,唐毓文提出不同意见:“这种虚拟股权激励方式,的确很新颖。员工的短期积极性会充分调动起来。但是,长期来看,只要入司前几年奋斗立下大功,后面的年份就可以混分红,等退休了。” “而且,这样进行集体持股的股权结构,是无法上市的。这就等于切断企业的上市融资渠道。” 岩波书店社长,策略顾问岩波大岛子说道:“律师小姐,后面还有期权激励措施,你没有仔细看方案附录啊。年轻人太急于表现自己了。” ......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