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五章 心里想得可美了-《震惊!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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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鬼知道他们能不能红得起来?

    要是一两首歌后依然还是不愠不火,自然也就没有了后续的合作了。

    而且,目前这三首歌的风格,也不怎么适合乐队来演唱。

    自己直接在飞星音乐网上发歌?

    别开玩笑了,自己那微薄的一点知名度更多的也只是局限于蓉城一地而已,没人推的,版权的确是全部归自己没错,但……

    这么说吧。

    一首歌,自己唱,自己录音自己发,没有公司的宣传,顶了天也就小范围传播一下。

    十一月的新人歌手榜那么火,那是幸运地遇到了小飞燕,以及有公司推广,甚至是官方推手的结果。

    那如果是让公司来发,系统给自己的可都是配得上一线歌手的超级好歌,让这些早就已经功成名就的一线歌手来唱,本就自带人气。

    如果只算经济账的话,肯定是让公司安排着让一线歌手,或者是巨星级别的歌手来唱更合适。

    自己写自己唱让公司来推,都不一定有把歌给他们挣得多!

    (自己唱的话肯定是名气方面也会有巨大的收获,不能光看一时的金钱数字)。

    这还只是钱的部分。

    如果加上了人情,那就更吓人了!

    和一众一线歌手关系莫逆,甚至是能够和巨星们平等往来,甚至还得是他们求着你……

    这感觉,爽不爽?

    这地位,高不高?

    某一线歌手见面就冲你热情地打招呼,喊一声“侃哥”,时时都得看你脸色,心里想着的都是怎么把伱给捧舒服了,以后好给他留一首好歌。

    某天王在街上遇到了你,过来拍一拍你的肩膀,和你称兄道弟聊天打屁,朋友圈里都是和你的合影……

    这感觉,爽不爽?

    这地位,高不高?

    演唱会的时候,找幸运歌迷,探照灯就等着往你那儿照呢,照到了就发现原来是“幸运歌迷江先生”,请你上台一叙……

    刚好你又是有着天籁之音的嗓子,是不是得来上一两曲?

    这不倍儿有面子?

    搞不好他们都还得给你发出场费呢……

    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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