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 脉络清晰-《无可脱罪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既非流窜作案,也非见财起意,也非邻里矛盾,也没有社会上和工作上的诱因,只能是为情。

    可以肯定凶手是从小区外部进入,而整个罪案分三段时间完成,按时间顺序,现场出现abc三个人。

    a或许就是被害人的魅影男友,b是路人甲,c是帮凶。

    根据时间顺序倒推分解三段过程。

    第三段,c自驾或通过其他交通工具来倒体校周边,通过自己对校区内监控分布的了解,完美避开摄像,来到靠树林边的围墙,逾墙而出,穿过树林到达小区围墙外,如法操作进入小区。

    至于是通过电梯还是走火通道上下楼,已经不重要,因为不会有摄像记录。使用钥匙进入1503,钥匙应该由a提供,完成清理后原路返回,随后离去,来去都很隐蔽无痕迹,考虑交通,倾向采用自驾模式(车有可能被套牌)到达和离开体校周边。

    这一阶段里,暂时有三个人进入视野,老邱、邵国清和边维。

    三个人里,有两位与被害人有过关联,而老邱目前在所获信息的表象里,与被害人毫无瓜葛。

    勾兑酒是否与1503的凶案有联系尚不确定,但在这个时间节点出现,也必须观注,有一点是十分肯定的:三个人对体校环境相当熟悉。

    体校的监控设备参数和分布拓扑图是个重要环节,想要完美避开摄像,这是相当精准的资料,即便是不熟悉体校内部环境,也可以凭借这份资料轻松规划在体校里出入的路线。

    这份资料的经手人,也应该要进入案情视野。

    第二段,b也就是路人甲进入现场。

    这是个意外发生的中间环节,他的出现只是应约,能够进入现场是因为a的慌张离开没有关好门,意外的凶案现场让他感到惊慌。于是只拿走了可能让他成为嫌疑对象的手机,同样也慌张离去,来去都暴露在监控之中,出入时间节点也都契合过程。这个阶段最明确的一点就是:离开时关好门,c使用钥匙进入也就成立。

    第一段,a来到现场,从麓山逸景的地理位置分析,a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应该是出租车或网约车,或者是自驾;从方便来去的角度考虑,首选是自驾,其次是网约车,小区虽然偏,但信号是覆盖到了,李毅用过地图定准还是准确的。
    第(2/3)页